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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乌海市委党校决算公开说明

标题:2017年乌海市委党校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8-9-26 15:43:47 ·点击:56951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双击滚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乌海市委党校始建于1977年10月,2000年兼办乌海市行政学院,2002年兼办乌海市社会主义学院,是覆盖全市和周边地区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主阵地。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属独立核算机构。截止2017年底,共有在职职工67人,离休职工2人,退休职工52人离岗人员2人,遗属1人。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党校机构规格是正处级,内设13个处室,分别是:机关党总支、办公室、总务处、教务处、图书资料室、培训部、科研处、网络教育中心、基础理论教研室、经济管理教研室、党史党建和行政管理教研室、现代科技和文化教研室、法学教研室。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7年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数为996.47万元,决算数为1445.63万元,增加449.16万元,增加原因是我校招录了20多名大学生,工资及各项保险增加。财政拨付非税收入及设备资金等不在年初预算内。我校无事业收入。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766.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445.63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18.82万元;支出总计1766.96万元。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445.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6.47万元,占69%;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766.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6.95万元,占87%;项目支出230万元,占13%;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66.9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总计1766.96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318万元。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764.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4.45万元,占87%;项目支出230万元,占13%。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34.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94.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退休工资、生活补助、抚恤费等。公用经费439.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材料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费、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8.6万元,支出决算为9.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17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我单位车辆陈旧,维修费增加;二是单位路途遥远,公务用车油费增加。所以决算数超出预算数。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9.1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17万元,占106%;公务接待费支出0.017万元,占0.002%。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18万元,较上年增加0.01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我单位车辆陈旧,维修费增加;二是单位路途遥远,公务用车油费增加。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17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17万元,接待2批次,共接待4人次。主要用于接待外聘讲课专家及前来考察交流的学校有关人员。
(八)2017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说明
      为切实做好我校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确保收到实效,我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制定了详细的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我单位正常使用大楼建筑面积为18000平米,绩效资金金额为150万元,项目内容为新校园运行费(包括水、电、暖、物业费等),年初预算数为150万元,全年执行率达到98%,我校质量达到100%,大楼的维修维护率正常使用率等都全部完成目标;时效指标达到100%,专人每日检查及时率及各项费用缴费及时率全部完成目标;成本指标率达到100%;水、电、天然气费及物业管理费等全部完成目标。满意度指标未完成,完成率达到80%,原因是满意度未得到学员的完全认可,我单位服务质量还需加强,综合评价得分为98分。该项目的实施为我校的正常运转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通过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对绩效理念的树立,支出效益的提高和支出结构的优化方面,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5.35万元,同2016年相比,减少了44.7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2017年没有进行大宗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比2016年减少2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比2016年减少2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校预算绩效目标主要是保证正常的教学工作开展所需的人员经费及日常办公经费,总体而言,由于学校领导对财务管理的重视,使经费的使用较为合理,学校的财务工作人员也严格按照财政局和国库集中支付局的有关财务制度要求进行操作,保证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平    联系电话:0473-2616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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