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度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中共乌海市委党校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乌海市委党校始建于1977年10月,2000年兼办乌海市行政学院,2002年兼办乌海市社会主义学院,是覆盖全市和周边地区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主阵地。党校实行“一校两院”(中共乌海市委党校、乌海市行政学院、乌海市社会主义学院)体制。党校内设13个处室,分别是:机关党总支、办公室、总务处、教务处、图书资料室、培训部、科研处、网络教育中心、基础理论教研室、经济管理教研室、党史党建和行政管理教研室、现代科技和文化教研室、法学教研室。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5人,参公人员18人,事业管理人员2人,工勤人员2人。
二、中共乌海市委党校预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预算收支情况
经核定我校2018年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6.54万元,包括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支出164万元,主要是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150万元为新校园运行费用,用以保障大楼正常运转的水电天然气、物业管理、维修费用支出;剩余14万元为教师培训费4万元、外聘教授讲课费用6万元、科研经费4万元。
基本支出716.62万元,主要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相较于,我校2017年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6.47万元,包括项目支出164万元和基本支出832.47万元,我校2018年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79.93万元,同比减少9%,均为基本支出缩减。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81.75 万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45.75 万元,减少64万元,同比减少44%。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我校 2018 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我单位三公预算支出核定为5.9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金额5.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金额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金额5.32万元,同上年相比减少了0.28万元,原因是我校车改后公务用车数量减少,费用需要量也较小,所以同比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金额0.6万元,同上年相比减少2.4元,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厉行节约。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
七、项目绩效目标预算绩效情况
我校正常使用大楼建筑面积约为18000平米,绩效资金金额为150万元,项目内容为新校园运行费(包括水、电、暖、物业费等),年初预算数为150万元,全年执行率达到98%,我校质量达到100%,大楼的维修维护率正常使用率等都全部完成目标;时效指标达到100%,专人每日检查及时率及各项费用缴费及时率全部完成目标;成本指标率达到100%;水、电、天然气费及物业管理费等全部完成目标。满意度指标未完成,完成率达到80%,原因是满意度未得到学员的完全认可,我单位服务质量还需加强,综合评价得分为98分。该项目的实施为我校的正常运转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通过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对绩效理念的树立,支出效益的提高和支出结构的优化方面,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八、我校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九、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按规定由市财政安排,用于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政府性基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财政(国资)职能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中共乌海市委党校
2018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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