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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乌海市委党校战“疫”宣传进行时———战“情”快报(一)

标题:中共乌海市委党校战“疫”宣传进行时———战“情”快报(一)

发布时间:2020-2-27 16:34:07 ·点击:1521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双击滚动】

近日,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实行分类指导 精准施策 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要努力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降到最低,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要根据疫情风险程度,由高到低分为4类地区。

一类地区:短期内疫情迅速传播、出现社区流行的旗县(市、区)。

二类地区:发生聚集性和暴发疫情的旗县(市、区)。

三类地区:有输入性散发病例或相邻省份有较重疫情的旗县(市、区)。

四类地区:无病例或最后1例病例治愈出院且14天后无新发病例的旗县(市、区)。

要实现进出人员体温检测全覆盖。

要突出做好鼠疫防控工作。加强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等疫情防控。

要纠正对外来车辆和人员“一刀切”劝返等简单做法。

要落实停课不停学要求,做好在线教育准备,适时开展线上授课,待疫情结束后尽快恢复教学。

居民消费要顺应疫情催生的“不见面、不接触”等服务需求。

要实事求是做防控工作,不能一刀切,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实。

要对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给予表扬奖励。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要严肃追责。

2月17日,乌海市排除1例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病人目前心情良好,已被乌达区疾控中心送回家中,该例疑似病例住院费用由政府承担。根据国家政策,凡确诊病例及由官方公布疑似病例,住院治疗费用都由国家承担。——请大家提高警惕,坚定信心,不用恐慌。

疫情期间,困难群体的生活如何保障?

1月10日前,乌海市民政局已将1—2月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如果出现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将发放临时救助金予以救助。

疫情期间,困难人员如何申请低保?

各区结合实际情况,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申请人须提前电话咨询办理事宜,联系方式,海勃湾区民政局2059772;乌达区民政局3666679;海南区民政局4022158。

疫情期间,乌海市对流浪乞讨人员如何救助?

乌海市救助管理站采取全封闭式管理,因不具备医学检测条件,对新发现的救助对象,先带到医院进行检查,符合条件后入站,对其每日测量体温2次。目前,受助区居住人员体温正常,无新增流浪乞讨人员。

宅家不出门,出门戴口罩,进门勤洗手,坚定信心,科学防疫。


文字: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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